未婚妈妈如何合法地将孩子领养给别人?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临海刑事律师|
领养孩子的相关程序为:1、自身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的收养条件。2、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。3、在签订了收养协议后,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,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,可以签订收养协议。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,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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